硅油出口孟加拉海運到港要求
硅油出口孟加拉海運到港需嚴格遵循包裝、文件、運輸及清關等多環(huán)節(jié)要求,具體如下:
一、貨物分類與包裝要求
貨物危險性判定
硅油需根據(jù)成分判定是否屬于3類易燃液體危險品。若屬于危險品,需按IMDG Code要求使用防靜電、耐腐蝕的專用容器包裝,并加貼GHS分類標簽、UN編號及應急處理標識。
非危險品硅油需提供MSDS(中英文版),證明其符合普通貨物運輸標準。
包裝合規(guī)性
危險品硅油包裝需符合聯(lián)合國《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(guī)則》,使用鋼桶、IBC噸桶等,并配備二次防泄漏內襯。
所有包裝需通過性能鑒定,取得危包證,確保在運輸過程中能承受正常裝卸和運輸條件。
二、文件準備與申報要求
基礎文件清單
商業(yè)發(fā)票、裝箱單、提單、貿易合同需注明貨物中英文品名、CAS號、UN編號、危險類別(如適用)、包裝規(guī)格及數(shù)量。
危險品需附加MSDS、危包證、性能鑒定結果單、裝箱聲明。
孟加拉國特殊文件
需提供孟加拉國進口許可證(API-U/API-P)、原產地證(如需東盟零關稅)、BIN號碼(9位數(shù),顯示于提單、銷售合同、箱單、發(fā)票等文件)。
信用證上貿易術語通常為CFR,不得使用CIF方式(除非商務部特許)。
三、運輸與申報要求
運輸方案制定
根據(jù)貨物體積選擇整柜(FCL)或拼箱(LCL),危險品拼箱最小方數(shù)為2立方米。
選擇具備危險品運輸資質的船公司,如馬士基(MSC)、長榮(EVG),確保船舶符合IMDG Code標準。
申報與審批
出口報關時提交全套文件至中國海關,同步向孟加拉國海關提交電子預申報,提供貨物成分分析報告及應急預案。
孟加拉國海關可能要求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成分檢測報告,尤其針對新化學物質。
孟加拉國政府規(guī)定所有進口貨物必須托盤化/包裝,并附有嘜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