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燃液體報關海運出口貨代
3類危險品為易燃液體,此類貨物都有閃點
閃點,是油料與外界空氣形成混合氣與火焰接觸時發(fā)生閃火并立刻燃燒的溫度,閃點越低就越危險。
閃點高低是油料儲存、運輸和使用中安全防護的重要標準,一般劃分為3種:
低閃點,本項貨物系指閉杯試驗閃點低于-18℃的液體;
中閃點,本項貨物系指閉杯試驗閃點在-18℃至<23℃的液體;
高閃點,本項貨物系指閉杯試驗閃點在23℃至61℃的液體;
如果閃點過低,船公司有可能會拒接貨物。
此類產品儲存及運輸應注意:
1,儲存時,不準接觸明火,應保持通風,干燥,防止陽光照射;
2,運輸時,應避免碰撞,防雨淋,日曬,保存在密閉容器中;
3,3類危險品外包裝必須粘貼有火苗標和GHS標簽。
廣州或深圳港口出3類危險品需要提前兩周安排訂艙,在截關時間之前完成出口申報,將柜子還到碼頭即可。
常見的3類危險品有:
乙醇、油漆、固化劑、稀釋劑、樹脂、清潔劑、消毒劑等。